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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软警告!汪苏泷未追责张碧晨商演侵权,对比刀郎太仁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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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5-8-3 01:09:03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娱乐圈版权争议从未停息,当"唯一原唱"之争遇上法律铁律,真相究竟如何?张碧晨工作室声明的"全球永久演唱权"引发哗然,而汪苏泷泷团队仅收回《年轮》表演权的做法,在刀郎对降央卓玛四十余场版权诉讼的对比下,堪称教科书级的隐忍克制。



两个案例的鲜明对照
当降央卓玛在2009年将《西海情歌》据为己有时,刀郎的选择是法律重拳。这位藏族歌手不仅将作品标注为自己创作,更在各大平台收费发行,甚至导致原唱版本在音乐平台"被消失"。刀郎的四十余场跨省诉讼最终换来湖北、湖南、四川等地法院判决,降央卓玛累计赔偿7万至25万元不等,永远失去演唱权。



反观张碧晨的《年轮》争议,汪苏泷泷的处理堪称"温柔一刀"。作为词曲著作权人,他仅依据《著作权法》收回了表演者权授权,允许张碧晨2015年录制的录音制品继续流通至2065年。这意味着:张碧晨在演唱会若想呈现此曲,只能播放原音视频——但从未追索她过往的商演侵权所得。






原唱神话的彻底破灭
音乐平台标注的"原唱"标识,在著作权法面前不堪一击。法律从未承认"唯一原唱"概念,张碧晨2015年通过海蝶音乐获得授权时,本质是被选中的首唱者。汪苏泷泷创作的《年轮》在授权前早已存在创作者试唱版本,著作权法赋予他"授权谁唱、何时收回"的绝对权力。






更值得玩味的是张碧晨工作室声明的"全球永久演唱权"。法律专家指出:任何人在非公开、非营利场景均可自由演唱作品,这个声明如同宣告"我有权呼吸空气"。而张碧晨在演唱会亲口承认从未支付汪苏泷泷歌曲版权费的事实,若严格追究,其法律风险远超想象。



汪苏泷泷的克制哲学
当"双原唱"争议爆发时,汪苏泷泷团队采取的是降温策略,承认双版本共存。但张碧晨方坚持的"唯一原唱"声明,将专业争议演变为舆论混战。在版权意识觉醒的时代,这种对基础法律概念的误解令人咋舌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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